有人他在为楚霄卖命,日子不知过得有多滋润,每回想到这里,都得多骂他一句。
不论外面怎么传,此刻姜听云还蹲在地上啃半块馒头,路人经过时往他面前丢了枚铜板。
叮当一声,很是清脆。
他捧着馒头一愣,没反应过来。
直到一低声喊:“有钱!”
他才知道不是意外丢的。
大好人啊!
活到这种地步,尊严是最不打紧的,姜听云不敢偷窃,运气好随便一蹲,脚下就有钱了。
但他盯着这枚铜板看了许久,嘴里的馒头干巴巴的,噎得慌,莫名有股钝痛。
他又想,反正他都杀过人了,还在乎这点清白干什么。
姜听云原本对乞讨一事没什么想法,主要是没经验,不知其中也有门路,哪条街得钱最快,甚至还有传中的丐帮,这一带都是他们的地盘。
有帮派便有纷争,不懂规矩的新人容易吃亏,姜听云就见过几次,只好打消了自己不太成熟的念头。
没成想,墙下坐着乞丐,他哐当一声,直接把人饭碗给踢走了。
姜听云:“…………”
那乞丐斜着眼看他,心想,哪个帮派啊?这么横吗?
姜听云的脸烧得厉害,一是他毁了对方吃饭的家伙,二是他居然堕落到这种地步,他扯谎道:“你可能看不出……我、我是盲人。”
“哦哦。”那乞丐立马跳起来,捡了碗就给他让位置,“不好意思啊,你坐吧。”
十分滑稽又荒谬的一幕,乞丐不会知道,姜听云已经把他的脸面全丢在这里了。
他就这样装了一整的瞎子,乞丐问他明还来吗,他支支吾吾,不来了。
哪里再敢来呢,姜听云都不知道自己是出了什么毛病,连夜带着一离开了这个噩梦般的地方,可记忆难消,走了许久仍是觉得还有痕迹。
没有人逼他,是他把自己钉上了耻辱柱,现在他是彻底回不了头了。
姜听云又开始打退堂鼓,他混成这样,真的能照顾好一吗?
或者更混一点,他可以在半路丢下他,就像当年在宛城一样,一本来就是个被弃养的孩子。
万一运气好,一被更好的人家收留,能活得比他更长呢。
但是……但是他舍不得。
感情真是难以描述的东西,他养不活自己,却还要带着一。
一会他觉得可以咬着牙做到,一会他又心疼一跟着他受苦,他实在是没有办法了。
快到金陵的时候,姜听云终于做下决定,他要把一送到师尊那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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