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离开视线。
直到突然的一响,完结的音符标志着的结束。卡莱尔的身影凝固在激情的动作中,然后。过了好一会,他才醒过来一样眨着眼睛,跳了过去,拍着菲尼克斯的肩膀。
“太好了,菲尔,简直是棒透了。”而菲尼克斯则侧身让开了。“请叫我菲尼克斯。”他说,并没有抬起头。***
在加入乐团的第一天,菲尼克斯就用自己的鼓征服了乐队里的其他三人。但也只是如此而已。对因为那第一天的默契合作而燃起期待的人来说,看他们之后的相处模式实在是一种折磨。
对于卡莱尔明显的好感,菲尼克斯完全没有回应。拒绝一起喝酒。拒绝一起兜风。拒绝一切练习外的交际。我则只在一边看他一次次的拒绝。竟然有人过来问我为什么不上前调解。
笑话,我领的只是做经纪人的薪水,他们职业*作归我管,感情上的事情又没有人付钱,我操那份闲心干什么。然而当菲尼克斯拒绝留下合练时,就涉及到我的职业了。而我一向很敬业。
“很对不起,虽然我知道你也很累了,可是这是马上就要录制的曲子…”先礼后兵。百战不败的秘诀。他摇头,已经在收拾东西。
“可是如果耽误了录制…”“他们可以自己练,明天早晨我来的时候录。”菲尼克斯淡淡回答,似乎笃定了需要练习配合的是其他三人,和他完全无关。
“可是鼓点是决定节奏的…”我用仅有的理论来试图说服,结果他终于抬了头。“安小姐。”啧啧,真是彬彬有礼的叫法。
“我的和约上最重要的条件之一,就是可以按照正常上班时间作息,除非在现场演出时段,否则晚上6点就可以回去。”
我发愣。不知道他以为自己是什么。朝九晚六的上班族吗?他似乎还想说什么,我等着,期待他说出“而且你也不是我经纪人”
之类的话,那我就有充足的理由落泪或者做出其他符合女人身份的事情。事实证明这点经常在意外的地方收到意外的效果。然而他没有继续说。仿佛说出条约就一切自动解决,拎起袋子绕过我就走。
我只好不顾形象,死缠硬打。“不可以走。今天不合完明天会很惨。”他想掰开我的手。笑话,若是那么容易就给你掰开,我就不叫安,也不是我那神经质的母亲生下来的具有袋熊特质的女儿了。他终于还是投降。“最多一个小时。”他说。
我只好装做同意。反正一个小时后还可以继续装树袋熊。结果证明我错了。一个小时后,就算是最严格的混音师也挑不出毛病。于是大家都可以回家,皆大欢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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