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来像恶狠狠的小狼,浑身的毛时刻炸着,”秦桑轻笑起来,浅浅地叹了口气,“我也奇怪,不知道为什么就觉得他还不错,尤其他在路过超市扫荡东西的时候,给我找了新鞋子。我当时好像想,这个人,有点儿善良,且他也要去首都,一起走吧。”
“末世的时间更久之后,人心渐渐变得更险恶了,换成三个月后我要是独自上路,会被吃掉也不一定。我很庆幸,孤独的日子只有那十多天,后来我们一路遇到了明达和其他伙伴,跋涉了一年多,才到达已经成了一号基地的首都。”
“你的亲人?”岳君泽敏锐地感觉到他微微低落的情绪。
“很庆幸的舅舅和外公姑姑几家一共还有六个人活着,”秦桑咕哝了两声,“但是他们见到我的第一面就果断的表示,你既然有能力一路找过来,也肯定可以自己养自己吧,当时我13岁多,姑姑直言,半大小子吃死老子,他们养不起。这就是我找了一年多的目标,”秦桑耸肩,“好啦,不用继续安慰我,别说过去那么久了,就是当时,我也没有为这个难过几天。”
“毕竟,如果不是为了这个目标,我就不会独自上路,进而遇到老大他们。也算塞翁失马焉知非福吧。当时默姐陪我去的,她是孟绍卿的姐姐,也很可怜,被男朋友伙同小三骗走了家里的存粮,一个人带着阿姨撑了很久。我姑姑话说完,默姐拉着我就走,干脆地丢下一句,这么好的孩子,你们既然不要,从此就跟你们没关系了,以后这是我孟家的弟弟。你看我多幸运。”
“之后我就一直跟着他们,直到被追杀死去。挺凄惨了吧,结果再一睁眼,换了个世界,重新获得了生命,被虫族追杀好惨哪,很快就遇到了你。”想来想去,秦桑只能得出个结论,“我一定是前世积了什么大德,一辈子一辈子的,到哪儿都幸运。”
不说别的,仅就这一世,两人相遇到如今,互相陪伴已近三十年,感情却越来越深厚,这一点就已经是聚散离合中特别难得的事情。
联邦发展到如今,每个人都愈发独立,人与人之间的依赖度和感情都淡的多,合则聚不和即散,再寻常不过。
两人相伴这些年,周围的朋友多的是换过两个或更多婚姻对象的人,或因空间距离或因兴趣性格改变,种种原因不一而足,他们俩这样数十年几乎日日相对仍旧在一起的,算得上屈指可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