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想不到查案子能把自己(对方)查到警察局里来。
十几分钟后。
朱莉·瓦伦丁推门而来。
她样子没有什么大变化,盘着头,嘴上掉了支细长的烟卷,一双矮腕高跟鞋,风尘仆仆,眉缝里透着不耐烦。
“我每一次见到你都没有好事,柯林斯先生。”
第一次见面,监察局死了个警探。
第二次,她差一点就被审判庭的那群野蛮人殴打。
第三次。
诺提金灯。
她去年怎么没发现这男人是个灾难?
“这一次总不会,瓦伦丁女士。我朋友从不干违法的事。”
“那他就不应该在这儿,”朱莉·瓦伦丁挑了挑眉,显然对‘瓦伦丁’这个姓氏不满:“你最好称呼我警探,或者干脆朱莉——你也不想你的朋友在这儿过夜,是不是?”
罗兰不禁有些好奇“他能住多久?”
金斯莱:……
瓦伦丁:……
“有人举报你的好朋友,大侦探,金斯莱先生不仅虐杀动物,还盗窃婴儿尸体——幸亏你的朋友没在巡警抓捕时反抗,否则,等不到你来,就有人先招待他了。”
正值散发丰韵气息年龄的女人绕过摆放咖啡的窄桌,坐到金斯莱对面。没了宽大的警服外套,衬衫多少显得有些局促——然而两个男人的心思都不在这上面。
一个正准备开口‘亲自’为自己伸冤(他大概发现有人不靠谱了)。
另一个则在思考为什么警局的咖啡闻起来比审判庭公共大厅里的要香不少。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