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绿灯显然是一个非常多余的东西。
到了路口,系统会主动根据各个路段的车流量,进行最合理的调控,让整个公路系统之中的汽车运输流量,可以达到一个理想的最大化。
“施耐德,你别担心…”
奎尔·施耐德听到彼得的话,挠了挠头回道:“呵呵,我现在倒是没有太担心,如果这条路全部汽车都是自动驾驶,那反而安全性更加高。”
高文打开一瓶咖啡喝了一口:“嗯,赛里斯在羊城进行的这一次试点,其实是一次社会实验。”
“我倒是挺看好这种模式的自动驾驶。”彼得也是提前过来赛里斯的,因此他这半个多月搭乘了十几次网约车和无人出租车:
“在羊城这段时间,我搭乘了大约十几次出租车,其中一半是无人出租车,另一半则是有人的出租车,如果按我个人的感觉,无人出租车反而在速度和稳定上,比有人出租车好很多。”
“哦?你确定?”奎尔·施耐德没有想到朋友会给出这样的结论。
奎尔·施耐德笑着解释道:“前提是在专门的无人公路上,如果是在地面的有人公路,我不认为无人出租车可以绝对安全。”
“没有错,专门的无人公路非常重要。”前排的高文附和道。
无人公路和自动驾驶汽车,才是当前推动自动驾驶汽车蓬勃发展的核心要素,这一点已经在赛里斯,乃至整个亚洲联合体,成为了一个共识。
因为之前很多汽车企业,都在搞各种各样的自动驾驶汽车,各种ppt上,更是吹得天乱坠,仿佛自动驾驶汽车马上可以取代人类,在公路上一骑绝尘。
等这些汽车真正上路之后,各种问题、各种事故层出不穷,还引发争论不休的事故责任人问题。
毕竟自动驾驶汽车出了事故,那这个第一责任人是乘客和车主,还是汽车公司?就是一个非常麻烦的问题。
而现在已经统一规定,所有使用自动驾驶功能的汽车,如果发生交通事故,汽车制造商,或者自动驾驶运营商,就是事故的第一责任人。
比如眼前高文等人搭乘的无人出租车,就隶属于羊城第一出租车公司,其制造公司为东风汽车集团,而其统一运营商为羊城无人交通管理公司。
如果出现交通事故,在排除非乘客故意破坏的情况下,第一责任方就是羊城无人交通管理公司,第二责任方是羊城第一出租车公司,第三责任方是东风汽车集团。
这是通过合同和保险协议,固定下来的责任。
如果是私家车,在自动驾驶类型的公路上出现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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