跑。深紫色的皮斗篷被甩起,露出悬在腰间暗藏着的红伞。金眸中杀意流溢,抬手除去挡路的障碍物,身后响起富兰克林将将避过杀招的埋怨:“你又发什么疯?”
跑。不知道为了什么。追逐?逃亡?
跑。在小库踹开忏悔室的门、紧紧攥住他的手跑离神父之前,他不懂得跑,也因为习以为常,没觉得有必要。风在耳边呼啸,以前每次被神父掐住脖子,血液也被扼住,冷冰冰地凝固在心脏周围,在那时却向僵硬的四肢喷涌而去,温暖身子。上了发条的双腿不听使唤摆动起来,随着小库一起跑啊跑。
原来速度这么刺激,原来离开这么容易。
但跑得再快又如何?天真的以为能到世界尽头,不过是绕一圈,回到原点。
久而久之,他依然会回到熟悉的地方,不论是神父身边还是长大后在外闯荡一阵子再重回落魄的流星街。明明有更好的东西,却习惯性地选择糟糕的,破碎的。很长一段时间分不清好坏。有区别的只是‘习惯’与‘陌生’。
某天梳着大背头的金发男孩骑着隆隆作响的车飞驰而过。它飞跃垃圾山,亮晶晶的金属车身和轰鸣的引擎很是拉风。飞坦为了把车抢来和人高马大的男生大打出手。和芬克斯搏斗到彼此面目全非后,芬克斯将头发往后一捋,大笑着说:你小子可以啊,跟我一起来飙车吧。
他喜欢快到要飞起来的那种感觉,也挺喜欢跟这个男生打架。‘喜欢’等于‘好’,‘好’等于‘我要’。
于是他们成为了街区的恶霸。人狠话不多的飞坦得到了许多人的赏识,总和窝金玛奇起争执。萨拉萨和希拉喜欢做和事佬,而小库多数时候置身事外,趁他们打架时偷偷摸摸拾荒。飞坦凭阴晴不定的心情决定怎么和小库相处,有时是跟他扭打在一起,势必要把东西抢到手,有时反倒是递给他些多余的食物。
流星街哪有多余的食物。二人谁也不说破。谁也不提以前的事。
不值一提。
确实,能活命就行,对任何事情太过在意只会给自己徒增苦恼和疼痛,想要活下去可没时间矫情。
反抗不了就享受,人人都知道的道理。
复仇是等待、修行和变强之后的报酬。是活下去的动力。
看来神父能力不行,不够让人舒服,不值一记,否则为何多年后,他才回想起来?
直到飞坦已远去,乌奇奇才敢正常喘气,躲过一劫的利卓尔也才敢抬手擦拭额角的汗水,并略微担忧地皱起眉头。
导游侠客语气活泼地指着尘埃说:“这是我们流星街独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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