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他注定只能做一具行尸走肉。文秀带走了他太多的憧憬和希望,在她走的那一刻,他的世界就注定不再完整了。无论外表伪装的有多好,内心的缺口是骗不了饶,否则,他不会那样惧怕“红”这个颜色。
林诗诗坐在董晓彬的车上,望着外面街道两旁迅速后湍高大白杨,那些衣服鞋子竟然都是买给她的,董晓彬用这种手段约她出来,是怕直接是买给自己的,自己难道会不答应吗?林诗诗心里涌起一阵开心,这份开心随着血液的流淌,迅速蔓延到她的全身。
“做我女朋友吧。”
“啊?”
“不喜欢我?”
“这......也太快了吧......”
“又不是拿学历,还要修够学分和课时吗?”
……
得好有道理,不知如何反驳。
她当然想谈恋爱,谈一场轰轰烈烈的恋爱,但这一切太突然了,林诗诗承认她被董晓彬的魅力给砸晕了。人总是更容易接受痛苦而非幸福。因为痛苦你只要躺着不动,忍受它就好,但幸福是需要经营的,为了不让幸福溜走,是要花心思去维护的。
都二十好几的人了,但林诗诗还没弄明白恋爱究竟要怎么谈,最好有人能给她一个明书或者恋爱指南的之类的玩意儿。
遇到喜欢的人,要多久才能确定关系,多久牵手,多久接吻,什么时候可以住在一起,遇到分歧怎么处理,比如他想看《速度与激情》,我想看《三打白骨精》,那到底听谁的?
董晓彬笑着再次握住林诗诗的手,告诉她,去家里看看吧。
据,大城市里最高的社交礼仪就是请去家里做客,既然能去文昊家,为什么不能去董晓彬家呢,去看看又没什么的。
董晓彬没想到林诗诗竟然这么胆大,随便就住到男人家里去,那去他家,应该也不是不可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