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丰富、人脉广的,无需外出推销,以往结识的买家就会主动上门。
资源稍差但头脑灵活的,便发展下线,让别人帮忙售卖,给予对方一定提成,算是借鉴了林渊的经营模式。
至于为何不让其他人参与制作留影石,是因为大家担心用于复制的留影石一旦不心外流,将会惹出大麻烦,谁都不敢犯这样的错误,所以宁愿少赚点。
正因如此,那些勤奋的人,收入确实比灵月她们要高。
林渊原本打算将留影石收入的一部分分给灵月她们,可她们坚决推辞,认为自己只是配合演戏,拿分成实在不过去,要是传出去,恐怕会遭人诟病。
这也在情理之中,她们虽有些像后世的明星,具备一定知名度,但号召力远不及林渊。
参与分成这种事,确实容易引发争议,她们拒绝也无可厚非。
所以,林渊才想出了这个新办法。
灵月满脸好奇,不禁问道:“我们也算是庭的官吏了,能经商吗?”
“庭在这方面的规定并不严苛,实际上,很多官员都有自己的产业,只不过不是亲自出面经营,而是挂在他人名下,所以问题不大。” 林渊耐心解释道。
古代虽一直有官员不得经商的法,但实际上,这规定收效甚微。
真想经商的话,办法多的是。
谁家还没个亲戚呢?
总不能因为自己当了官,亲戚就不能经商了,这不是断人活路嘛。
所以,这个问题很好解决。
灵月又接着问:“可我们除了会跳舞,还能做什么呢?”
“我的想法是打造一些影视剧的周边产品。你们平时外出,应该也看到过,有些人制作了李逍遥的佩剑、赵灵儿的衣服穿在身上。”
众人纷纷点头表示认同。
如果是针对话本,私自制作这类周边产品的人还不算多。
毕竟文字描写没那么直观,除非是真的热爱,又有能力,否则制作程度不低。
但对于影视剧而言,这种情况可不少见。
许多人喜爱剧中的物品,而且自身动手能力也不错,便自己动手制作了出来。
“其实我打算做的就是这些东西,不过会更加全面、专业。”
凌波一脸疑惑,问道:“可其他人自己就能做,我们再做,能有市场吗?”
“这就涉及到版权问题了。按照娱乐署的规定,所有作品衍生出的相关物品,版权归创作者所樱我们要做周边产品的话,自然不会再允许其他人随意插手。” 林渊详细解释道。
“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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