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心血涌上心头,勇气猛爆而来,喊了一声,刘一手!
嗯?刘一手刚转过头,突然就发现眼前一个拳头朝自己袭来,想躲都来不及躲,'啪';,紧接着鼻梁骨就传来一阵剧痛,疼的刘一手手上的篮球都落了地,捂着鼻子半天说不出话来。
不远处的沈枫看到这一幕,眉宇皱了皱,好像在想些什么。
啊!手哥被打了。
我艹,屌丝男你他妈吃豹子胆,找死是不是?刘一手几个小弟见到这一幕先是震惊了一下,然后都跑过来对叶誉怒骂道。
好一会,刘一手才缓过来,嘴角划出一抹阴狠的笑容,好小子,竟然敢在老虎脸上拔须,看来你真是活腻了,想快点结束你的屌丝人生啊!
我再告诉你一遍,我不是屌丝!我是强者!叶誉也不知道哪来的勇气,大声说道:刘一手,这三年来我一直被你欺凌,今天本少爷来告诉你,我受够了。
好!很好!顶嘴顶的真好,居然还敢在老子面前自称少爷?你他妈一穷二白的屌丝男也算少爷?简直找死,兄弟们,给我往死了揍。刘一手脸色铁青,大叫一声,身后几个小弟立马挥着拳头挥向了叶誉。
叶誉虽然有勇气敢来挑战刘一手这个班霸,可他不是武林高手,他本身也不强壮,一个一米七都不到的男生在面对几个牛高马大的高三生,那么结果只有一个,被打!
几个小弟的拳脚全部毫不留情地招呼在了叶誉身上,不一会,叶誉的鼻梁,嘴角,额头都印出了红色。
不远处的沈枫一直没有动,到现在,他多少明白叶誉这么做的用意了。
其实曾几何时自己面对马启云几人的时候何尝不是体验过这种感觉,甚至比叶誉这还要惨,如果不是天降奇遇,让他得到这一身本领又死而复生,现在这个社会就没有他了吧。
混!是一个很独特的字眼,它代表着入黑,诠释着不好,只不过叶誉心里或许不是这么想,他想混不单是因为他崇尚那种将人踩在脚下的优越感,他还想变得强大,至少要拥有能够保护自己和想保护的人的能力。
社会现实,当下的生活中,很多事情是身不由己,就算你不去招惹麻烦,麻烦一样会来找上你。
换个角度想想,如果沈枫没有现在这一身的本领,那他上次只能眼睁睁看着那名老头被杀。当然,不是任何人都可以像他这么变态的被重生选中,只不过别人是不是可以选择其他的路径来壮大自己的实力,有足够的能力保护自己呢?
所以,叶誉想要混,并不算是错的。
想通了后,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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