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死案,今后任何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重新立案。所以该州的检察官们除非有十分的把握,否则不敢轻易考虑动用大陪审团。自1975年玛莎·莫克利命案以来,唐·布朗在位的0余年里曾屡屡驳回警方及受害人家属要求成立大陪审团的申请,其中有好几次警方自认有足够的理由,这就不可避免地引起了方方面面各种各样的说法。
梯姆·杜马斯在《邪恶豪门》一书中写道,如果斯卡克尔家族真的想利用权力和金钱影响当地警方和司法界,使本案不死不活永远不得开庭,最好的方法就是买通唐·布朗。1998年4月,此书出版后两星期,唐·布朗突然宣布辞职,并称其原因是“杜马斯的书”。事后梯姆·杜马斯说,他书中所言只是反映了记者们的猜测和公众的议论,实际上他个人认为唐·布朗不可能受贿,因为在1991年,正是唐·布朗批准对玛莎·莫克利凶杀案重新立案调查。梯姆·杜马斯还补充道,唐·布朗只是在等待更确凿有力的证据和更成熟有利的时机。
唐·布朗的继任乔纳森·贝尼蒂倒是一点儿也不含糊,新官上任后的第一件事,就是申请成立大陪审团,这在康涅狄格州实不多见。在此以前的十年里,全州总共只有过15次申请,半数以上被否决。提出申请的检察长必须向州里一个专门的法官小组呈交所涉证据的概要并通过答辩,使法官们相信大陪审团传讯调查的结果会导致拘捕和起诉。
1998年6月,法官专门小组批准了乔纳森·贝尼蒂的申请。于是,在唐·布朗离任后不到两月,康涅狄格州最高法院法官乔治·桑被指定为玛莎·莫克利凶杀案的单人调查性特别大陪审团法官。在玛莎·莫克利被害之后,康涅狄格州的大陪审团制度在0世纪80年代经历了重大的改革,除原先由一名法官和1至14名陪审员组成的常规大陪审团之外,新增加一种只有一名法官主持的、以调查为目的的特别大陪审团,之所以也在“陪审团”前面冠之以“大”(grand),是因为它具有一般大陪审团的权威,或享有同等的权利,如前面提到的强行传唤证人权、特别赦免权等。因为只由一人组成,这种单人调查性大陪审团在康州司法界被戏称为“独角戏”。法官专门小组同时决定,特别大陪审团的传讯和听证将在凡尔费德地区首府桥港市中心的司法大楼三楼c号庭举行,为期18个月。
1998年初夏,康涅狄格州司法部下达了将被传唤的证人名单。
7月10日,大陪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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