式竞 争只会 让这 种恶 性竞争 中, 参与各 方的 力量变
大。
改革必须淘汰那些创造出恶性竞争的诱因。与其管理竞争,
不如在医院之间和第三责任人之间,培养出激烈竞争,以传递
价值给顾客。惟有当医疗院所与其供应商在医疗成果上能达到
成本效益,才能获得更高的利润。
在医疗业,要培养有生产力的竞争,必须具备以下四项条
件:
。 避免过度垄断 在特定医疗项目上,必须强迫医院以品
质和价格为基础来彼此竞争。
。 为了确保良性竞争,反垄断法律必须坚持下去。
。 当区域性竞争不再受限时,容许次级医院退出 欣欣向
荣的机会必然伴随着失败的风险。此外,一旦保险计划无法给 447
第三篇
以竞争力的方式来解决社会问题
倘若缺少重建诱因,管理式
竞争只会让这种恶性竞争中
参与各方的力量变大。
付,必须有一个安全网以保障投保户。
。 拒绝包裹式价格(price cap) 因为它们对新药和医疗器
材的创新只有负面效果。相反地,在既有产品之间的竞争应该
受到鼓励,以使它们的价格逐渐降低。
第三责任人与病人的诱因必须予以整合。当第三责任人为
投保人协调出合理的价值时,也应该有利可图。寻求良好价值
的病 人,也应该得 到应有的照顾 。光是创造线 性的医院网络 ,
或让病人集体投保仍然不够。除非改变诱因,第三责任人将持
续试图转嫁成本,而不是找寻更好的价值;医疗保健医院将持
续运用有利于己的给付规则,而未必会改善品质。
今天,要将病人和第三责任人的诱因予以整合,并且避免
无意义的成本转嫁,必须采取下列四个步骤:
。 连结利益 第三责任人对于投保户的账单,必须具有法
律责任。
。 将健康保险内容简化,以减少索赔上的争议
。 废除平衡账
。 增加病人的责任 在依收入累进的共同付费中,病人应
该负担部分的成本。
具经济效益的投保率
全面投保对于经济效益和公平都很重要。许多扭曲的诱因
和无效率,源自未纳入健康保险的医疗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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