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阿拉法特与劫持
“艾奇尔·劳罗号”有牵连的任何证据。他的回答是没有。但是,他接着说,
阿巴斯先生在突尼斯的办公室“离开阿拉法特先生的总部只有100 码多一
点”。巴拉克于是说,假设以色列知道巴解组织的工作方式和“阿拉法特先
生同阿巴斯先生密切的工作关系”,那么,有“一个非常大的可能性,阿拉
法特知道截获‘艾奇尔·劳罗号’的计划”。
巴拉克在这具体问题上的辩解和以色列一般性的断言引起了一个正当的
问题。问题是这样的。假设阿布·阿巴斯是巴解组织执委会的一位成员——
这是由于他是巴解组织中亲阿拉法特的一个小派别的领导人,实际上是巴勒
斯坦解放阵线一翼的领导人——为什么这位主席不知道阿巴斯的计划?他在
“艾奇尔·劳罗号”船上偷带四名游击队员目的在于到达以色列时发起进攻?
(在这问题背后的假设显然是,所有由巴解组织制定的有组织的军事行动是
经过集体领导同意的。)我以最直率和尽可能直接的方式向阿拉法特提出这
个问题。他的直率的回答是,假如巴解组织约定的准则得到遵守的话,会员
组织进行军事行动不必经集体领导讨论或者得到批准。这项约定的主要准则
是,军事行动必须限制在对以色列的和被以色列在1967 年所占领的领土上的
合法目标。
我自己的结论是,阿拉法特关于劫持“艾奇尔·劳罗号”的共谋推测是
得到事实支持的。我不怀疑,阿巴斯是阿拉法特所描绘的那样一个“蠢人”。
他被他过去的巴勒斯坦伙伴所利用,而他们又受叙利亚情报官员们的指挥和
控制。这项行动的目的是使阿拉法物和巴解组织丧失信誉。我还必须说,如
果莫萨德通过它对叙利亚情报机构的渗入卷入此事,我对这将毫不感到惊
奇。在劫持事件发生时,我在美国,一位资历很深的参议员告诉我,他根据
自己极为可靠的消息来源,很肯定以色列的特务曾经在他叙述的“艾奇尔·劳
罗号”中起了作用。这俭参议员是百分之百支持以色列以保证为再次当选获
得资金的许多人士之一。在西方世界首都,许多外交家和其他政府官员们持
有同样观点,但是,没有一个人敢于公开说出他们在私下的看法,因为以色
列的代理人和犹太人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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