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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自《中东的和平调解》,编者,莱斯特·艾·索贝尔(档案中的事实,纽约,1980),第67 页。
“民族权力机构”(在1974 年11 月仍是小型国家的代号)。他把这两个思
想和一个问题连结在一起:“难道我没有权利做梦吗?”就像他对我说的一
样,他对那些有心听取的人真正说的是:“是的,我有权梦想我们所有的人
都有权梦想。。但是,作为一个注重实际的准备面对以色列存在现实的人,
我承认并接受梦想不能经常成为现实。。这就是为什么我们谈到我们的民族
权力机构的原因——那是我们准备为之建立的一个属于我们自己的小型祖
国,以便和以色列和平相处,直至以色列人根据他们自己的自由意志决定和
我们一起来创建我们梦想的民主国的这一天的到来。”
阿拉法特用两句他将永远记住的话来结束他的演讲:“我带了一株橄榄
枝和一支自由战士的枪来到这里。请不要让橄榄枝从我手中落下。”
在11 月22 日,除了以色列和美国之外,国际社会承认了巴勒斯坦人具
有的权利。那一天,联合国3236 号决议承认巴勒斯坦人民拥有“自决,民族
独立和主权”的权利。阿拉法特的胜利得到了确认。可以这么说,这是正式
的。而3237 号决议则授予了巴勒斯坦解放组织联合国观察员的身份。
在阿拉伯—以色列冲突史上,这肯定是明智要求以色列以枪杆子以外的
其他办法作出反应的时刻。时机对实现和解是恰当的,因为双方,以色列人
和巴勒斯坦人都赢了。以色列赢得了军事战的胜利。它的军事优势以及这一
优势的频繁显示的结果,已经使阿拉伯人和巴勒斯坦人愿意面对以色列存在
的现实——仅仅要估及这一事实,即在阿拉法特能够在不分裂巴解组织情况
下提出妥协方案之前,他还有一段路程要走。而巴勒斯坦人赢得了政治战的
胜利,证实他们的存在、他们的问题不得掩盖勾销,不幸的是,以色列领导
人他们这一方简直没有看到这些,没有别的只是用枪杆子作回报。
在联合国,以色列人对阿拉法特讲话的反应是可以预料的。特科阿赫大
使谴责阿拉伯国家是“疯狂攻击犹太人民的先锋”。他谴责联合国邀请阿拉
法特到这一世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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