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到了广泛的赞扬。
② 《巴勒斯坦和国际法,阿拉伯一以色列冲突的法律方面》,第48 页。
③
《中近东的外交》,第2 卷(范·诺斯特朗德,纽约,1956 年),第70 页。
一年后,在英国上议院关于巴勒斯坦问题的一次辩论中,西登汉勋爵对
以前和以后的许多观点作出反应说:“我完全同情犹太人建立一个民族之家
的愿望,但是,如果为此要使另一个民族承受巨大的非正义的对待,那么我
认为这样的民族之家就不应该建立。巴勒斯坦井非犹大人固有的家园。它是
在他们征服后占有的,而且从未没有全部人领过。现在他们则公开索要这些。
他们对巴勒斯坦提不出比古罗马后裔对这个国家拥有的更为正当的要求。”①
巴勒斯坦人是今天称之为以色列的国土上的最早的、合法的主人,我提
出这一观点,并非建议历史的时钟能够或者应该倒退,我也不想否认20 世纪
的犹太人以人类社会的名义,有要求在巴勒斯坦出现的权利,对这个国家和
环境与犹太文化进行历史的联系,欧洲的犹大人得以在这里存在是几个世纪
迫害的结果,而纳粹大屠杀使这种迫害达到了顶点,我的目的仅仅是提供历
史的纪实。
犹太复国主义原为犹太人返回巴勒斯坦运动。它的创始者们在19 世纪末
期开始争取大国的支持。他们在1917 年11 月取得了突破性的成就,当时英
国外交大臣阿瑟·詹姆士·贝尔福给罗斯柴尔德勋爵写了一封著名的信,这
封信后来被称为贝尔福宣言。它宣称。英国政府赞同在巴勒斯但为犹太人建
立一个“民族之家”。英国政府愿意“尽其最大努力来协助实现这一目标。
这是不言而喻的,即不做任阿事情来损害在巴勒斯坦的非犹太人社会所享有
的公民权和宗教权利:”②
贝尔福宣言似乎包含两个承诺。一个对犹太复国主义者,一个对巴勒斯
坦人民,多年来对这些问题有过生动的辩论。难道对犹太复同主义者的许诺
与对巴勒斯坦人民的许诺不相抵触吗?这个问题有点书生气,其实,当宣言
出台时,英国就不想尊重对巴勒斯坦人民的许诺。
英国政策的真正目的从不公开说明或向公众宣布。但是,了解它的最好
的线索,除了在贝尔福宣言发表后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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