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头上司和小组组长迸发出爱的火花,以至于不得不休假时,我这个究极炮灰当然是被迫接下了所有工作。累个半死的同时,还得积极完成最近研究的重点项目——最新抑制剂的开发。
我们公司做的是药品研究领域,和科研院一起开发的抑制剂一直备受好评。这个年代,抑制剂就像绝版的香水,很受欢迎,每年都要花费大量的精力在上面,毕竟没有人能拒绝金钱。
这次科研院派了新人过来,我有点头疼,因为我很讨厌花时间跟新人磨合。
可能就是因为我这么想,所以老天给我安排了个大惊喜——
“你好,我是这次研究项目的主开发人员,李越。”面前的男人五官端正,笑容有些张扬。
此刻,我脑子嗡嗡直响:好消息,不用和新人磨合了,因为这家伙我认识;坏消息,他是抢走我初恋的混蛋!
“好久不见,商河。”他朝我笑了笑,握手的姿势恰到好处,一切都仿佛一场荒诞的梦境。
“你认错人了。”嘴巴比脑子快,我张口就否认我们认识,被握住的右手抽不出来。
“噢,对不起,因为你长得很像我的一位故人。”他对答如流。
“你们关系很差吧?”我勉强扯起嘴角。
“不,非常好。”李越却笑得像一朵花。
简直胡说八道!
不管我愿不愿意,合作的关系在见面的那一刻就已经拍板了。
几年不见,李越变得越发“健谈”了。关于这点,我真的很不喜欢。
“商河,吃早点吗?我带了兴和隆的包子。”
——“我不爱吃包子。”
“商河,我的信息素好像外泄了。”
——“哦,是吗?我是beta,闻不出来。”
“商河,顺路一起回家?”
——“我搬家了。”
“那我送你一程?”
——“不用,我有车。”
淡定地掏出车钥匙,“滴滴”两声,角落的小毛驴适时地发出响应。
除了工作时间段,我真的完全不想跟这个家伙有任何牵扯。
抑制剂的开发速度非常缓慢,起码也要半年的时间,也就是说,我还要跟他待在一起干活,起码半年。
似乎打定主意要跟我搞好关系,李越在我眼前出现的频率越来越高。
某天早晨,在阳台浇花的时候,我似乎看到某人在我家门前的小路上晨跑。
姑且称之为晨跑吧,但是那个人起码来来回回出现了三次。
过于诡异了,以致于我叼着早饭出门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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