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有一把力气,没真正打过架。
她恨不能高声呼救,又拉不下脸面,卢生还在某间包房坐着,如果认为她经不起事,说不定扣她的劳务费,难道劳动茜姐去讨要?
无可奈何,她只能扯着嘴角干笑。大姐头可不管她的感受,三两下将她强拉到某桌。
这一桌坐的都是时髦分子,打扮一个比一个夸张,有长发及腰花衣花裤的伪娘,有削成光头戴独眼罩的女汉子,有一身乞丐装顶着火红鸡冠头的西皮士。谈吐倒不算吓人,仅仅七嘴八舌询问娱乐圈八卦、拜托她弄红星签名,还有人讨要某歌星粉丝见面会门票。
李小艺员和任何明星都没交情,签名也罢门票也好一概搞不到,也不打算为这点事麻烦卢生,惟有胡乱应付。
岳大家姐替她解了围,怒声喝斥损友们,霸占“林珍”倾诉前尘往事。
李晓蔓按失忆梗含混其词,众友连声惊叹,说这辈子头回见到失忆的真人,今天这桌茶点吃的太值了!
从某姐的呱呱中,李晓蔓获知她芳名岳聪,二弟岳明是林珍的同班同学。
十二年前,那伙跑去祖江玩耍的皮猴子中有林珍有岳明,他们是疍民【注】后代,当年靠江住,经常去祖江戏水。林珍胆小害羞,向来不肯和大家一块下水。似她这种性子原本会没朋友,但80年代初人们穷,大人的衣服都是“新三年旧三年缝缝补补又三年”,孩子穿的更是用大人衣服改的,穿着衣服下水嘶啦一下就坏了,回家必挨揍。故此都是脱~光光游泳,小毛孩不在乎羞不羞。而衣服放在岸上,要防对头使坏撕破或偷走,有个林珍也就再好不过,由她呆在江边看守衣衫。
那天一帮孩子上岸后不见林珍,以为她被别的小伙伴喊走了,反正衣服一件不少,谁也没往心里去。晚上高巧云嚷嚷女儿没回家,皮猴们也没一个吭声,因为每年江里都会淹死人,家长不许小孩去戏水,发现了挨板子!还是岳聪察觉二弟不对劲,逮住逼问,才问出这事。因林珍不会玩水,大家估她是跑别处玩,跑太远迷了路,于是到处寻找,找不着后报了案。
当时是九月初,广南的天气仍很热,小孩都打赤脚,惟林家宠女,林珍穿着漂亮的小凉鞋。警察在江边发现了林珍的凉鞋,端端正正朝江摆,怀疑小姑娘以为游戏很容易、跑去小伙伴们看不到地头钻水里玩,从而出了意外。有件事很明显,如果林珍上了岸,不会拉下心爱的凉鞋。
李晓蔓心道难怪高巧云坚持女儿是“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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