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园区那边14辆车的监控画面已经全部都调取了出来。
张辉这边正在组织人员对这14辆车的具体情况进行逐一的分析。
这14辆车里面有11辆车是小轿车,还有三辆车是小型的厢式货车,并没有大型车辆。
所有的大型运输车辆基本上都是从晚上进入或者是离开园区的,因为只有晚上才允许大型车辆通行,而这些大型车辆运输的物流货物都有相应的公司在接收或者是转交物资。所以大型车辆的调查基本上没有什么问题。
而这14辆车是目前在物流园区的所有物流公司里面都没有接收单位的车辆,也就是说这些车辆进出物流园区后到底去了哪里,没有人知道。
张辉这边立即组织人对这14辆车逐一进行追踪和调查。
很快,相关车辆的调查结果就已经出来了,其中这14辆车里面的三辆车目前已经驶离了海州市。
“这三辆车在案发当天的时候就已经上了高速,离开了海州市,现在目前并不知道去了哪里,相关的调查结果我们还正在核实。”
只要有车牌号,找到这些车辆对于张辉等人来说并不困难。这其中的三辆车在案发当天离开园区之后,直接就上了园区靠近的一条高速公路,在附近的高速公路的收费站同样找到了这三辆车的车牌号。相关的司机信息也已经找到了,目前调查组这边正在联系这三辆车的司机。
而另外11辆车当中相关的情况也都逐渐在汇总到张辉这里,很快两辆车的情况受到了张辉的重点调查。
根据案发现场报警的情况和火警灭火的情况,确定火灾发生的时间是在一周前的下午6:30左右。海州市这边下午黑天的时间大概是在5:30,也就是说黑天之后的一个小时之后,仓库着火了。所以对方如果开车进入的话,那么他进入园区的时间应该是在6:30之前,如此一来的话,这14辆车里面有几辆车在6:30之后进入园区的这种情况就已经给排除掉了。
从园区4个大门进入园区之后,到达案发现场的时间基本上都在15分钟左右。加上犯罪嫌疑人放火的时间应该会比较短,也就是说对方从进入园区到放火离开最短的时间应该是在30分钟左右。
这14辆车当中有几辆是早晨进入的,也有中午进入的,其中有两辆车是在案发当天5:30~6:00之间进入的。之后这两辆车在6:40左右和6:50分左右分别离开。
从案发仓库着火之后的这个时间前后来判断的话,这两辆车是有较大作案嫌疑的,所以针对这两辆车张辉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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