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二楼。汤昭在一处不起眼的房门前停下,拿出来钥匙插入锁孔中,手腕轻扭,门吱呀一声就打开了。
里面的设施倒是很整洁,不像这个老旧房子里应有的装配。韶芍惊讶地咦了一声,四处打量着。单人公寓,沙发和床被都被羽绒塞得蓬松饱满,一张华丽的暗红色地毯铺在床下,她多看了两眼,想起来海市文化街里汤昭的公寓,那处也有一张相似的地毯。
他真的很喜欢在家里放一条厚地毯。
男人轻车熟路打开冰箱,里面堆满的冰镇威士忌。他开了一瓶,直接对着瓶口生吞。
“克劳芬是接我回来的人,曾效忠于我的父亲。”他边喝酒边向韶芍解释,顺便从冰箱里拿出来一份做好的肉酱馅饼,放进了烤箱加热:“我从孤儿院里出来,第一个见到的人就是他。”
“克劳芬教会了我怎么开枪,一直到我能够以次子的身份回到伯纳诺的庄园。家里有人不想让我回来,路上派人开了枪。”汤昭顿了顿,盯着烤箱愣神,手指从额前比划了一下,模拟那道伤疤的位置:“子弹本来是要打穿我的颅顶,他推了我一把,子弹蹭着他的脸打进了肩胛骨里。”
韶芍抠着手指,一时间不知道该说什么好。有关汤昭的一切都太复杂了,超出她的认知。
馅饼的香气被烤箱蒸了出来,隐隐约约有罗勒的香气。
“那他现在还是朋友么?”韶芍想起来之前汤昭说的话,他好像并不确信克劳芬的立场。
“嗯。”男人点了点头,放下酒瓶朝着卧室走去:“他要退休了,这是我最后一次喊他克劳芬叔叔。”
烤箱加热时传出来微响,汤昭走进了卧室就没再出来。韶芍有一瞬间在男人身上捕捉到落寞的错觉,她没有跟上前去,在门口站了一会儿,目光落在客厅里的壁橱上。里面陈列了许多精致的玩意儿,鹦鹉标本、陶瓷的兔子头、蓝色羽毛做的鱼标,还有个古铜色的金属火车……她看了一遍,都是些小孩子玩过的东西。
展柜的角落被一张相册斩断,韶芍往卧室那处看了一眼,门还关着。她打开玻璃柜把相册拿了出来,上面是克劳芬和汤昭的合照,还有一位丰满的拉丁裔女人,站在另一个孩子身后。他们面容都还很年轻,克劳芬的身材也没有变形。她把照片转到后面,看见了两行不起眼的字。
时间太久,钢笔水已经变得模糊了,韶芍眯起来眼睛看了许久才认出来那上面写的是什么。
提姆,1992~2001.
西尔莎,1965~2001.
剩下的两行是还未写完的笔迹,关于克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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