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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王小说网 > 如果当年我二十几-奼紫嫣红 > 第十一章

第十一章

赶快回来呀!不然总有一天我会让你碎尸万段、不得好死、痛不欲生的!王志成,你再不回头你就会后悔的,否则,你最好不要让我再见到你,你最好永远消失在台大的校园里,不然我们相见之日,就是你的死期!」紫菀不知道还可以骂什么,毕竟他是个千金大小姐,从小到大别人都对他百依百顺,生活也过的很富裕很快乐很幸福,没有什么人什么事可以让他这么难过这么痛恨的,现在一时之间还真不知道要用什么词句来表达自己的愤怒与哀伤,现在,他也就只能失落而痛苦的看着他的背影渐渐离去,然后一个人孤单寂寞的看着湖中的倒影,还有那个只吃了三口的三明治…

紫菀静静的流下泪来,然后一个人自言自语的说道:「我们约好的,二零一五年四月二十八号,巧克力!我会等你到那天的!我们约好那天要见面,不见不散的!」

志成很想回头看看他,拥抱他,但是他知道现在如果捨不得,将来彼此会过的更痛苦,虽然是他提出分手的,不过其实他内心比谁都更加难以割捨这段感情,他内心呼喊着:「菀儿,对不起…其实我的内心也很难受,好像被人千刀万剐、被人割破、被狗撕裂、被豺狼虎豹啃食般的难受,但是,我又能怎么样呢?如果,你现在是个二十几岁,可以嫁的年纪就好了,又或者,你只是个平凡人就好了,如果,我们回到半年前或是四年半前就好了…但可惜的是,命运不让呀!我们就只能受命运的摆佈,接受这样残酷的事实了…」

分手后的这几天,紫菀整天不吃不喝不接电话不理人,那儿也不去,就整天待在家里发呆,淑蓉看得心急,但却不知道该怎么办。

这天,淑蓉终于走进了紫菀的房里,看着墙壁上贴满了他和志成的照片,他就知道紫菀内心有多么的难受了。淑蓉看到紫菀坐在书桌前静静地发呆,终于忍不住说道:「其实,你也可以继续当你的陈家大小姐就好了,也不用出去工作的那么辛苦,反正你爸也有很多财產,你也不愁吃不愁穿的,何必为了当明星而分手…」

「别说了!妈!就算我不是明星,他也会跟我提出分手的,因为我太小了,我连二十岁都不到,要是我能多长几岁就好了,要是我现在已经是个大学毕业生就好了,我就可以马上嫁给他了,他就不会这么的不安心了…我们也就可以永永远远的在一起了…」

「就算你还没二十几,也是可以嫁给他呀?」淑蓉不禁多嘴说道。

「但是我有课业要顾呀!难道你叫我为了嫁他休学吗?到时候我就会越来越难復学,再怎么说他也是个大学毕业生,我也要唸完大学才能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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