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我的确与他產生了肢体接触。
与女生手臂软绵绵的触感不同,男生的手臂更有弹性。我得出这个只有经过一次实验的结论。
高中读女校以来,我每日都读书读到昏天暗地,维持凌晨睡觉,早上六点半起床的作息,唯一的校外活动,只剩每周固定的假日补习。
即使如此,因为补习班固定座位的关係,我通常都独自坐在教室最后方,所以认识的男生也屈指可数。
我点的鸡肉培根义大利麵和他的餐点终于上桌,我看了一眼他的,应该是焗烤类的,不过却无法得知是什么口味。
我感到可惜,就这样错过一个了解他的机会。
这间店除了动线规划不好外,就连餐桌空间都过于狭窄,唯一的优点大概是相较其他正统义大利麵店的物美价廉和出餐快速,因为开在大学学区,优点被无限放大,一点空间上的瑕疵也没有对他们的生意造成太大影响。
我一边捲着麵,一边想着这些无关紧要的事情。
不经意之间,双方的手肘在桌边相撞。我的手一抖,滑溜溜的麵条掉回盘中,碰撞之下,盘里的白色酱汁也撒出几滴,我低头看了一眼自己的衣服,所幸没有沾到。
「对不起啊。」他带着歉意说。
我微笑摇头,故意用俏皮的语气说:「是这家店的错,以后我们不来就是了。」语毕,为了掩饰心中小小的心思,我只能哈哈大笑起来。
他真的很聪明,听到这句话的时候,眼神倏地亮了起来。他放下手中的叉子,侧身用正面对着我,满是认真的神情说:「我们以后去别家。」
虽然隐密的心思被他一眼识破,但我已经无暇管这么多了。
此时,欢喜正充盈着我的左心室,随着心脏每一下鼓动,顺着血管流遍全身,体温陡然上升,遍布微血管的脸颊泛着红晕。
我也放下叉子,用郑重的语气回应。
他笑得开朗,露出与肤色有严重反差的白牙,唇边还沾着一点酱汁。一时间,他身上的沉稳全部转为稚气,但我还是很喜欢他。
喜欢他迷糊地瞌睡,喜欢他认真向上,喜欢他贴心的为我佔座,喜欢他的主动邀约,喜欢他像英雄一样拯救即将摔倒的我,喜欢他如阳光的灿笑,还喜欢他好多、好多。
也许所有在爱情海上浮沉的人,都与我一样吧。
这天之后,我们交换了课表还有联络方法。他的大头贴是一隻慵懒的虎斑猫,这使我有些意外。在我的想像里,他的宠物应该会是一次狗吐着湿漉漉的舌头的大狗,毛茸茸的毛发在阳光下晒得暖呼呼,像是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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